首頁 > 關於本館 > 簡介
|
|
|
榮譽會員
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榮譽會員招募要點
一、 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加強宣導保護電影文化資產觀念並推動我國電影文化資產之蒐集、整理、保存與展示等工作,擴大對愛好電影人士的服務,同時促進我國電影事業之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館榮譽會員分為二種,一為個人榮譽會員,二為團體榮譽會員。前者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後者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社團或財團法人。
三、 個人榮譽會員之入會條件:
(一)、從事電影實務工作或擔任電影教學、電影評論或電影理論之研究連續達二十年以上,且願將所有個人從影、教學、著作或收集之電影相關資料捐贈本館者。
(二)、一次或繼續捐贈本館經費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者。
(三)、對我國電影事業貢獻卓著,經本館董事會審查,認為具有本館榮譽會員資格者。
四、 團體榮譽會員之入會條件:
(一)、一次或繼續捐贈本館經費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之工商企業、社團或財團法人,經本館董事會審查,認為具有本館團體榮譽會員資格者。
(二)、對我國電影事業之發展貢獻卓著,經本館董事審查認為具有本館榮譽會員資格者。
五、個人榮譽會員得享有之權利:
(一)、在取得本館各項典藏資料之著作權人書面同意後,終身享有免費借用本館影片(不含未經整理、複製之孤本拷貝)、錄影帶及圖書、雜誌等資料供研究參考之權利。
(二)、終身享有接受本館贈與本館出版電影相關圖書及雜誌之權利。
(三)、終身享有免費參加本館會員活動之權利。
(四)、獲贈本館修護、複製影片之錄影帶乙卷。
(五)、如認養影片,本館將於該影片拷貝打上該榮譽會員之芳名,以誌謝意。
六、團體榮譽會員得享有之權利:
(一)、團體榮譽會員於該團體存續期間,在取得本館各項典藏資料之著作權人書面同意後,享有免費借用本館影片(不含未經整理、複製之孤本拷貝)作為非營利性之映演,供團體員工觀賞或由本館安排至館內欣賞影片之權利。
(二)、凡為本館團體榮譽會員者,其員工得享有憑職員證明免費來館觀賞錄影帶及借用圖書等資料研究參考之權利。
(三)、凡為本館團體榮譽會員者,得享有於本館出版之雜誌或活動宣傳單上免費刊登廣告之權利。
(四)、獲贈本館修護、複製影片之錄影帶乙卷。
(五)、如願認養影片,本館將於該影拷貝打上該團體榮譽會員之名稱。
七、個人會員一次捐款達新台幣5萬元以上者,為準個人榮譽會員,自捐款之日起,二年內得享個人榮譽會員之權利。
八、團體會員一次捐款達新台幣50萬元以上者,為準團體榮譽會員,自捐款之日起,二年內得享團體榮譽會員之權利。
九、本館榮譽會員及準榮譽會員應盡之義務:
(一)、凡借用本館影片、錄影帶或圖書等資料,有毀損、滅失等情事者,一律照價賠償。
(二)、凡借用本館場地放映影片或觀賞錄影帶,因故意或過失致本館財物有毀損或滅失情事者,應負回復原狀之責任。
(三)、凡借用本館影片、錄影帶或圖書,不得有翻印、轉錄等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若有違反,除停止榮譽會員之資格外,行為人並應負法律責任。
十、本館榮譽會員及準榮譽會員姓名(名稱),將在本館董事會審核確定之後,於本館出版之「電影欣賞」雜誌中公佈。
十一、本館接受捐款專戶帳號18448199,不論是否為本館榮譽會員均可將捐款以劃撥方式存入該帳戶,協助本館進行保存電影文化資產之工作,本館除將於「電影欣賞」雜誌中公佈芳名外,亦將對非榮譽會員之捐助者,以長期贈送圖書或雜誌方式表示謝意。
十二、本要點於提報本館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